近日,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聯合印發《佛山市燃料電池汽車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對氫燃料電池汽車按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金的100%確定地方補貼,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實施。
依據《辦法》,此次補貼對象為氫燃料電池汽車,車輛類型包括乘用車、客車、貨車等。主要指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22日期間在佛山購買或直接向生產廠家購買氫燃料電池汽車的企業和個人。
申請補貼的車輛須滿足納入國家工信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且可獲得國家補貼;
在佛山初次注冊登記且未提檔過戶異地(佛山市以外地區),申報地以車主企業注冊地或車主身份證(居住證)地址所在區劃分;
車主為企業時,車輛累計行駛里程達到2萬公里;
安裝、使用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標準的車載終端、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等遠程監控設備,并按規定接入政府或生產企業建立的監控平臺等條件。
補貼標準方面,佛山在中央財政專項資金補貼的基礎上,對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金額的100%確定地方補貼標準,即國家補貼:地方補貼為1:1。
來源:綜合自網絡
編輯:運輸君
聲明:在尊重原創的前提下,歡迎轉載本公眾號文章。
地址:廣州市白云區廣園中路318號701室
電話:020-86010182
傳真:020-86010226
郵箱:gzdx86010182@163.com
bet36最新备用平台-bet3365官方亚洲版
關注微信公眾號